关于二○一三~二○一四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3-12-26 浏览次数: 220

 各院、部、处、室、直属单位:
    根据校历安排,2013~2014学年寒假自1月20日起至2月14日止,2月17日正式开学。具体安排如下:
    一、学生寒假时间及有关安排
    1.1月20日~2月14日放寒假,2月17日起开始上课。
    2.正常补考日期
    松江校区、仙霞路校区:2月12日~14日(周三~周五)
    (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)。
    3.学生注册报到日期
    松江校区:2月16日(周日)9:00。
    仙霞路校区(中法学院):2月14日(周五)8:30。
    (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)。
    二、教职工寒假时间及有关安排
    教职工放假自1月20日~2月12日止,工作时间为上午9:00~下午3:30,2月13日正式上班,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    1.党政管理干部在做好学期结束工作与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,在1月20日~2月12日期间安排22天轮休。
    2.各部门工人岗位上的职工在1月20日~2月12日期间可安排20天轮休。
挂靠单位工人岗位上的职工原则上不放寒假,由挂靠单位领导统一安排。
    三、寒假值班安排
    寒假期间在松江校区、仙霞路校区、新村路校区分设值班室。值班人员由校办安排学校科以上干部担任(具体安排由校办另行通知),负责处理各校区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。
    1.松江校区总值班室。值班地点:松江校区行政楼B-202室,值班电话:67791055,值班时间为上午9:00~次日上午9:00。
    2.仙霞路校区值班室。值班地点:行政楼714室,值班电话:62096501,值班时间为9:00~15:30。
    3.新村路校区值班室。值班地点:综合楼204室,值班电话:56612694,值班时间为9:00~15:30。
    4.仙霞路校区、新村路校区的夜间及休息日、春节期间(1月31日~2月6日)值班由保卫处负责,值班电话:62751394、56612694。
    5.各院、部、处、室、直属单位、研究所寒假实行每周两天的值班制度。值班时间每周二、五9:00~15:30,值班地点在各院、部、直属单位、研究所办公室(松江校区)。值班名单、地点、电话请于1月7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相应模块报送校办。
    6.高职学院寒假工作自行安排。值班名单、地点、电话请于1月7日前报校办。
    四、放假前各部门要做好本学期的结束工作、安全保卫工作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。后勤部门要做好学校正常运转的各项工作。
    寒假期间(不包括春节期间:1月31日~2月6日)松江校区:
    校办用印:每周二、五9:00~15:30 ;
    图书馆:第二阅览室每周一~周五9:00~22:00开放;学生阅览室9:00~22:00开放(含春节期间和双休日, 1月31日除外);
    财务处:每周二、五9:00~15:30办理银行柜面业务;
    门诊部:每周二、五上午9:00~12:00开放。地点:师生活动中心106室,联系电话:67791120;
    第二餐厅:供应早、中、晚三餐(春节期间也作供应),第四餐厅:供应早、中、晚三餐。其他餐厅停止营业;
    收发室(包括仙霞路校区):每周一~周五9:00~15:30开放。
班车安排:
    1.每周二、五,新村路校区7:30发车,经停仙霞路校区后8:00发车,返程发车时间15:45,返程线路为松江校区经停仙霞路校区至新村路校区;
    2.2月12日(周三)为保证教师参加松江校区的监考,新村路校区6:30发车,经停仙霞路校区后7:00发车,返程发车时间15:45;
    3.2月16日(周日)为保证教师参加松江校区的学生注册工作,新村路校区7:30发车,经停仙霞路校区后8:00发车,返程发车时间为11:25;
    4.2月17日班车恢复正常运行;
    5.如需其他用车,请与后勤实业发展中心马衡同志联系(联系电话:67791016,13611699667)。
    6.注:新村路校区上车地点为435号大门口,仙霞路校区上车地点为350号大门口,松江校区上车地点为行政楼东侧班车点。
    维修报送:
    如在寒假期间(包括春节)需要设施维修请与维修组许昌华同志联系(联系电话:  67791057  13061629335;),仙霞路校区请与赵兴斌同志联系(联系电话: 62193477  13917578661)。
    五、寒假期间,各院、部、处、室、直属单位、科研所应该积极主动为师生的社会实践、教学研讨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支持、服务和便利。后勤保障部门应加强对住校师生的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。
    六、为确保寒假期间各校区的平安稳定,在1月16日前,由各院、部、处、室、直属单位、研究所安全责任人对所属办公室、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状况做一次认真彻底的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    特此通知。

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3年12月24日